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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假与嫖娼,有合法的吗?
类别:赏芝堂说社会 | 浏览(249) | 评论(3) 2009-08-26 20:56
 标签:法制  合法  

赏芝堂随笔之城市话语

 

造假与嫖娼,有合法的吗?

 

赏芝堂

 

法制观念和法治意识似乎已经成为公众常识,也似乎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立法制度化、执法程序化、维权大众化等说法或语辞,使用频率日高,充塞着城市的耳朵。

近年来,媒体几乎每天都有涉及到法律、法制或法治的节目,有新闻、有新闻评论、有官员访谈,好不热闹。某某法颁布实施;某某机关依法从事某某活动;某某公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知情权;某某七旬老汉起诉老婆要求性事权;某某机构依法打假打非;凡此种种,让人好不兴奋。不是嘛,公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制教育之成就之大,不值得高兴么?

然而,新闻、新闻评论与官员言论,如果观众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如果过后不思量,一定会保持良好印象。如果事后稍加思考,如果看了与听了还记着并做些许回味,往往会疑团丛生。

最令人困惑的是合法与非法的问题。公民的言语与行为,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这一点大概无人能否认。驾驶汽车,无照是非法的,有照是合法的。行医,有照为合法,无照为非法。依此类推。收入有合法的与非法的,出版有非法的与合法的。如此云云,不一而足。应该说,这些不会给人们带来理解上的困难。

是不是一切言语与行为都有合法的与非法的之分呢?根据新闻、新闻评论与官员言论来判断,回答只能是肯定的。这不,打击非法传销、打击非法造假、查处非法卖淫与非法嫖娼、抓获某人非法偷盗等说法,几乎天天可以听到或看到。

驾车、行医、出版等行为,有合法的和非法的,合法的与非法的相对应。因此,任何行为,如果有非法的,也一定有合法的。在媒体话语与官员言论中常提到的造假、传销、卖淫、嫖娼、偷盗等前面总是冠以非法二字;从语言逻辑和法律逻辑上来说,这些行为一定还有合法的。

那么,什么是合法的造假、传销、卖淫、嫖娼和偷盗呢?是不是持有某个官方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就是合法的哩?如果是这样,公民应该如何申办造假、卖淫、嫖娼与偷盗等许可证哩?如果不是以是否持有许可证来看,应该用什么标准来区别合法的与非法的?是不是官方机构组办的造假、传销、卖淫、嫖娼与偷盗等,算是合法的;民间个体与机构组办的就是非法的?是不是像农贸市场一样,菜农都可以进场交易,只要进场时或在交易中交税就是合法的?

另外,既然这些行为都有合法的,想卖淫的与想嫖娼的,应该到哪里去找合法的场所,或者找到了卖淫的场所应该如何鉴别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合法的嫖客嫖非法的妓女,或合法的妓女被非法的嫖客嫖,应该怎么认定相关活动中的性交易的合法性?有非法的与合法的卖淫与嫖娼,就一定会有这样的情景。在一次打击非法性交易的活动中,两个年轻警察在宾馆里,强行冲入一间客房,一男一女正包在被子底下活动着,见警察闯进,快速定格打住。警察大声喊道:“女的,出示卖淫许可证;男的,出示嫖娼许可证!”男的伸出手来出示所要证件,而女的却说证件还在申办之中。两个警察,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同时问:“要不要打电话给队长,问这样的性交易合法不合法?”……

赏某喜欢思考,又总是想不通。一次兴起,给某媒体打电话请教,对方没有回答,而是反问:请问你是什么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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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9-08-27 10:07
哈哈,有趣!
 
2.
2009-08-27 10:18
真有卖淫嫖娼许可证?“请问你是什么文化程度?”
看看,教授管闲事,就被文盲了,小心被造谣、被诽谤罪啊,呵呵……
 
3.
2009-08-27 16:25
请问你是什么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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