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尸要价”——简直是公然叫嚣于法律!
今天早上在网络上看见了这张被媒体狂曝的照片,我当时瞠目结舌,怒发冲冠,这些人简直可恶之极、灭绝人性、禽兽不如……这是一种怎样场景:照片中的那个老头气势滂沱站在船上,他的举止表情透露出的讯息就是——“免谈”,再往下看,船底下是被他们用绳子拖拽的尸体,这是那些为救落水儿童而英勇献身大学生的尸体。通过媒体报道,我们知道照片中的老头是在同岸上的死者的同学老师们讨价还价,价格合适,就把尸体捞上来,否则,就把尸体再次沉到江里去。当时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才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打捞,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打捞一个。”“活人不救,只捞尸体,白天12000,晚上18000”,正是这位船主的狂言。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
这是多么令人发指的场面,我们的英雄青年为了救落水儿童奋不顾身、英勇牺牲,而我们的作为生者却还要丧心病狂地在英雄尸体上大发横财,这是多么齿寒的事情。这些英雄流血再流泪的事情是对国人最痛神经的刺激,是对人伦最底线的挑战。
“所谓犯罪,就是一个人对整个社会的挑战”,该船主的行为完全是公然挑战法律,向整个人类社会的人伦最底线公然挑战。笔者认为,该船主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与侮辱尸体罪的想象竞合犯。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其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的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产。我们看本事件中的船主的行为就完全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了满足不法目的,敲诈勒索死者的老师同学们,价格合适,就把尸体捞上来,否则,就把尸体再次沉到江里去,这足以令死者的老师同学们恐惧,任何一个人都不想让死者尸冷再寒。基于这样的目的老师同学们才做出了处分财产的决定。
侮辱尸体罪是指对尸体进行侮辱的行为,具体是指直接对尸体实施凌辱行为,如损毁尸体,分割尸体,奸污尸体,使尸体裸露,将尸体扔至公共场所等行为。本事件中的船主将死者的尸体用绳子拖着将其悬在水中、半露出水面的行为应当属于将尸体置于公共场所的进行侮辱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是赤裸裸地侮辱死者的尸体,刺晃晃地公然侮辱整个社会的人格,严重地败坏了社会的风气,扰乱了公共秩序。
所谓想象竞合犯,也称想象的数罪,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根据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应按行为所触犯的罪名中的一个重罪论处。回到本事件中,该船主的行为构成的敲诈勒索罪与侮辱尸体罪的想象竞合犯,相比侮辱尸体罪,敲诈勒索罪是重罪,因此,对该船主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当然,这个事件带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大学生舍己救人牺牲却遭遇捞尸者勒索,再次暴露了人性道德的滑坡。我们面对自己同胞的尸体,怎么就这样冷酷无情?同时,也暴露了当地政府紧急救援的能力的缺失。殷切希望当地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让任何公然对抗法律、侮辱人格的人都付出应有的代价!
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检察院 黄澎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