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博客
空间首页 登录 注册

 
查看文章
 
尊重同性恋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298) | 评论(7) 2009-10-13 21:06

       近日,奥巴马在同性恋群体要求兑现竞选承诺的压力之下,已经准备批准同性恋公开在军队服役。这是一个重大的社会进步。这件事的演变在美国经过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不允许同性恋在军队服役,理由很荒唐,据说是怕影响军队的战斗力。而古希腊著名的300斗士据考却多是同性恋人,他们因为不愿意在恋人面前丢脸,全部英勇战死,牺牲时伤口全部是在身体前面,没有伤在背后的,说明每一个战士都是英勇奋战至死,没一个临阵脱逃的。到如今,同性恋这种性倾向怎么就会影响战斗力了呢?

       第二阶段,克林顿执政期间政策改变为三不主义:只要不公开同性恋身份就可以继续服役,别人也不问。但是一旦同性恋身份泄露,还是不可以继续服役的。

       第三阶段,奥巴马将批准同性恋者可以公开身份服役。

       从完全不允许同性恋服役,到不公开身份服役,到公开身份服役,社会进步的步伐清晰可见。

       美国的同性恋游行还要求奥巴马兑现支持同性婚姻的承诺。

       当我几年前在人大法工委修改婚姻法的会议上提出同性婚姻的立法建议时,法学界的人说:咱们中国不用带这个头吧。其实,我们即使现在就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也已经不是带头的了,我们已经落后于更先进的社会了。尊敬同性恋应当被视为社会进步的表现。

 
最近读者:
登录后,您就出现在这里。
  激扬文风雨健鸽
 
网友评论:
1.
2009-10-14 08:07
通过少数同性爱的婚姻法,可以减少艾滋病、减少不幸福的婚姻,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我们每个人都希望中国进步,社会和谐。不歧视弱势群体,这是历史赋予我们每个中国人的责任!
 
2.
2009-10-14 19:13
尊敬同性恋应当被视为社会进步的表现

排一下这句话,尊敬同性恋

不过我相信我们的社会总是会越变越好的,总会进步的,期待着哪天
 
3.
2009-10-14 20:17
同性恋?是退化还是进化?
 
4.
2009-10-15 08:40
希望制定法律的人士,担当起对社会的历史责任,少数同性爱的法律保障和婚姻法的制定,会减少甚至阻止同性爱者因为和非同性爱者的结婚而造成对双方和社会的危害,换句话说利国利民,这样的好事,我们应该乐观其成,而不是阻碍。
建设和谐社会,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参与。
我们感谢李银河对社会的贡献!感谢您一个女人的微薄努力!
 
5.
2009-10-15 18:41
我20年前就是女同,到现在还是孤身单影。。。什么时候国家能给我们一个可以名正言顺的通道呀,我渴望,我期盼,我更是期待。。。
 
6.
2009-10-16 10:56
昨日我及我的同伴去右安医院一个针对MSM人群检测HIV的地方去做检测,接待人员要求填写两份调查表,一份基线调查表和一份随访调查表,里面内容多涉及个人隐私,比如年龄,性的经历等,最重要的是还要求拍照,且不拍照不填表则不能做检测。通过阅读第一页的知情同意书获悉这是国家课题中一个委托中国医科大学来做的一个项目。既然是这样,就因该首先告诉自愿参与调查的人这个项目的存在,以及是否参与该项目的调查和检测HIV的关系。我担心个人隐私泄露,也窘迫于那个多人坐在一起填表的尴尬环境,因为我既想在不留下个人身份信息的情况下配合他们边回忆边如实填写自己在和同性伴侣交往情况,又不想被同去的同伴看到。我问他们加入和不加入的区别,解释是加入以后还可以继续做检测,不加入只给做这一次。加入就必须照相。我决定不照相,然后我坐下来让他们抽了血。别人抽两管,我抽了一管。别人给了50元交通费,我没有。我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表我已经填写了,并交给他们录入了电脑,成为了他们这个项目中众多样本中的一个。按道理应该给,却还要我签一个不加入就放弃领取交通费的协议书。最重要的,我觉得,一,他们应该在一开始应该说清楚检测HIV和参与他们的项目调查之间的关系,不能一上来就让我们第一次来检测的人填写调查表,应该先给一个我们做出选择的机会;二,将项目调查与HIV检测绑定在一起是否合理?三,就是参与调查中要求照相或者留指纹的要求是否合理?三,既然收下了我的调查表,又因不照相视为放弃参与项目而不给交通费,是否侵害了我的个人利益?
 
7.
2009-10-19 08:10
不知道我们的市长、省长是否知道这样的情况?建议直接找市长反映受歧视的情况,我相信我们的好市长一定会严肃处理这一不公平的事件的!
 
发表评论:
姓  名:
网  址: (选填)
内  容: *
验证码: * 看不清?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webmaster@china.org.cn 电话: 86-10-888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