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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了这么多年,又长点见识——稿费回扣
类别:默认分类 | 浏览(2128) | 评论(1) 2009-06-09 10:19
 标签:潜规则  媒体  稿费  回扣  

收到这么一封邮件:

编辑你好:
  我是一名写手,想和你真心合作,所以才给你写了此信。如果打扰了你了,请你包涵一下。我想长期给你供稿子,在同等的条件下,如果能优先发表的话,本人愿意将稿费与你平分,我和很多编辑朋友都是这样合作的。市场经济下,谁不希望多赚点钱养家糊口呢,虽然此策有点不高,但是是正大光明的。我们是一种合作关系,你好我也好,皆大欢喜,大家都心照不宣。文章用了,请在QQ上告诉我是哪一期。等稿费到了,我会将其中的一半汇到你的帐上。因为真心,所以特来信与你联系一下,有兴趣的编辑朋友,请加我的QQ。我们再细谈。如有不便,请多包涵。

于是大师兄回信:

老板你好:
  我是一名打手,想和你真心合作,所以才给你写了此信。如果打扰了你了,请包涵一下。我想长期给你当打手,在同等的条件下,如果能优先的话,本人愿意将打人费与你平分,我和很多老板朋友都是这样合作的。市场经济下,谁不希望多赚点钱养家糊口呢,虽然此策有点不高,但是是正大光明的。我们是一种合作关系,你好我也好,皆大欢喜,大家都心照不宣。打完了,请在QQ上告诉我是哪一个。等打人费到了,我会将其中的一半汇到你的帐上。因为真心,所以特来信与你联系一下,有兴趣的老板朋友,请加我的QQ。我们再细谈。如有不便,请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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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9-06-22 21:48
哈哈,大师兄就是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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